一、
行政許可設定的主體有哪些
行政許可設定的主體有:
(資料圖片)
1.具有行政許可權的行政機關;
2.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
3.被委托實施行政許可的行政機關;
4.其他主體。
法律依據
《行政許可法》第二十二條
行政許可由具有行政許可權的行政機關在其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
第二十三條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在法定授權范圍內,以自己的名義實施行政許可。被授權的組織適用本法有關行政機關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行政機關在其法定職權范圍內,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委托機關應當將受委托行政機關和受委托實施行政許可的內容予以公告。
委托行政機關對受委托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的行為應當負責監督,并對該行為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受委托行政機關在委托范圍內,以委托行政機關名義實施行政許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許可。
二、
行政許可的內容
找法網提醒您,行政許可包括內容如下:
1.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宏觀調控、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的特定活動,需要按照法定條件予以批準的事項;
2.有限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公共資源配置以及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業的市場準入等,需要賦予特定權利的事項;
3.提供公眾服務并且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職業、行業,需要確定具備特殊信譽、特殊條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資格、資質的事項;
4.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設備、設施、產品、物品,需要按照技術標準、技能等資格、資質的事項;
5.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設立等,需要確定主體資格的事項;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設定行政許可的其他事項。
三、
行政許可受理時間是多久
行政許可采取統一辦理的辦理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45日。45日內不能辦結的,經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5日,辦理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60日。行政機關可以成為行政許可主體,而且也是行政許可主體主要的一種類型。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行政機關都可以成為行政許可的主體。行政許可是一種外部行為,這一特征決定了行政許可主體必須是承擔外部行政管理職能的行政機關,包括外部行政機關和負有雙重職能的行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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