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濟南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對日前出臺的《濟南市建設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 加快現代金融產業發展若干扶持政策》(以下簡稱“科創金融十條”)進行解讀。新黃河記者會上獲悉,政策提出,法人金融機構落戶及增資最高補助1.2億元,金融機構一級分支機構落地最高補助500萬元;法人金融中介服務機構的最高補助由60萬元增加至200萬元。
濟南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賈洪斐對“科創金融十條”包含的十部分內容進行了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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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促進金融機構集聚發展上,濟南市的扶持“手筆”更大了。法人金融機構落戶及增資最高補助1.2億元,金融機構一級分支機構落地最高補助500萬元。新增了金融控股公司1000萬元落地補助、商業銀行專營機構500萬元落地補助、起步區新設分支機構50萬元落地補助等相應補助政策。同時考慮到稅收貢獻及近幾年的實施情況,下調了部分機構如證券公司、期貨公司等的落地補助。
在促進私募股權投資企業發展上,落戶補助、增資補助、投資補助與《資本市場政策措施》保持一致,同時保留了此前《濟南市加快現代金融產業發展若干扶持政策》中的辦公用房補助。
在促進地方金融組織發展上,包括落戶、增資、中介服務費用和辦公用房補助等政策。目前,融資租賃公司已被納入地方金融組織范圍,劃為地方金融監管局監管。因此,將原政策中的融資租賃公司政策合并到了地方金融組織部分,融資租賃公司落地補助相應有所調整。
在扶持金融中介服務機構發展上,將第三方支付機構、征信機構等納入金融中介服務機構的范圍,法人金融中介服務機構的最高補助由60萬元增加至200萬元。此外保留了原政策中對金融中介服務機構最高300萬元的辦公用房補助。
在促進企業上市掛牌、直接融資方面,本項政策與《資本市場政策措施》保持一致,同時結合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建設,新增了企業在齊魯股權交易中心“齊魯科創板”的20萬元掛牌補助。
在促進金融科技發展方面,“科創金融十條”對原政策進行了優化,取消了獲得B輪及以上風險投資、估值在5億元以上的限制條件,對金融科技企業按實繳注冊資本給予最高300萬元的補助;同時增加了金融科技研發、清算等機構及供應鏈金融服務平臺的補助政策。此外,對金融科技企業最高給予500萬元辦公用房補助。
在促進金融創新發展方面,新增金融改革試點50萬元補助、金融機構產品研發中心及創新實驗室50萬元補助;借鑒國內發達城市經驗,增加了金融創新獎的名額,旨在提高各類金融機構開展金融創新的積極性。
同時,“科創金融十條”還新增促進科創金融發展內容,結合當前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建設的重點任務,提出10項扶持政策,主要包括科技金融機構落戶補助、科創企業貸款補助、科技保險賠償補助、投貸聯動業務補助、貸款保證保險補助、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科創擔保費補貼、地方金融組織的科創業務補助、推動建設全省性知識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補助、全市統一的融資服務平臺補助及金融機構創建行業標準的補助。
此外,在促進金融人才集聚上,對金融機構高管人員給予一定的安家補助和工作性補助。同時對補助資金的市區(縣)分擔比例、享受補助的企業和個人應遵守的要求、金融人才及金融創新資金的使用等進行了規定。
值班主任:田艷敏
作者:濟南時報·新黃河客戶端記者高瑩
責任編輯:田艷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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